霍山縣人民法院執行110工作制度指法院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收集執行線索,申請執行人、社會知情人發現被執行人行蹤或財產線索,可立即打電話或其他方式舉報,執行干警無論工作日還是節假日,無論白天還是夜晚,全天候地實現接警必出、出警迅速,確保執行力量在第一時間到達執行現場并開展執行、處置案情,執行110在執行指揮中心的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。
一、執行110工作機制原則
執行110工作機制必須遵循合法、及時、便捷、協作的原則。
二、運行模式
執行110的運行模式一般針對在執行案件中發生的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,在短時間內果斷應對,迅速處置,高效執行,最大特點是引導全社會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關注、聚焦、打擊。
三、組織機構
執行110值班辦公室作為執行局日常辦事機構,值班人員負責接受舉報、組織處置、上報案情、下達指令及辦理日常事務。具體為:
1、受理被執行人下落和財產的線索并作出處置。
2、組織對一般突發事件的處置并及時報告處理結果。
3、臨時組織對重大、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置。
4、辦理上級法院和本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工作紀律
1、堅守崗位、做到不漏崗,按時做好交接班并記錄,處理移交的案件和未辦結事項,確保值班連續性。
2、確保通訊暢通,做好值班記錄、報告和處理,值班電話不對用于與執行工作無關的事項。
3、非值班干警不得以非正當理由推諉執行110值班辦公室下達的指令,做好隨時待命準備。
4、實現首接負責制,值班人員如發生脫崗、消極、延誤、玩忽職守、不當處理及泄密等情形,按規定追究責任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全日制值班制度。節假日不休息,確保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,執行干警原則上接警必出,城區緊急情況1小時到達,其余轄區案公里限時到達,并配備攝像、照相、錄音、車輛等裝備隨時候勤。
2、舉報方式公開。執行立案時,應告知本院執行110的聯系方式,并向社會公布,本院執行110的聯系方式為:0564-5732110、0564-5722110。建議當事人根據案件的輕重緩急選擇聯系渠道,工作時間,應直接與承辦人聯系;對突然發現被執行人下落和財產線索的、被執行人有可能逃逸、被執行財產有可能被轉移或者藏匿、暴力抗拒執行等緊急情況,可直接撥打執行110;非工作時間接到舉報,有執行局長甄別線索的緊急程度,并決定是否采取緊急措施,情況緊急的立即出警,情況不緊急的也盡快處理并予以恢復。
3、舉報名單公布。定期向媒體、社會公開曝光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被執行人基本信息,以供全社會進行舉報。
4、建立綠色通道。開辟執行110綠色通道,對涉及農民工工資、贍養、撫養等渉民生案件,實現快立快執。
霍山縣人民法院
2019年3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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