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6日上午,一起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在霍山縣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。雖然是一個普通的民事案件,但帶病參與庭審的主審法官讓這次庭審變得不普通。
11月15日下午,姚道龍法官因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出腎結石,連夜輸液。第二天本應該繼續輸液的他因為有案件需要開庭,仍帶病堅持了此次庭審,以確保不給當事人增加額外的訴訟負擔。就在庭審剛剛結束,旁邊同事只見姚道龍手捂著腹部,神情痛苦,同事連忙上前詢問,他才淡淡地說道:“昨晚身體不適,到醫院檢查被確診為腎結石,連夜進行了輸液,剛剛上廁所的時候發現自己的尿液呈醬油色,今天的庭審差點堅持不下來”。在同事的一再要求下,姚道龍在堅持將自己手上的工作安排妥當后才到醫院接受了治療。
近年來,霍山縣人民法院案件數量持續增長,挑燈研究案件、撰寫裁判文書已經成了霍山法院人的常態。且案件種類繁雜,往往一個民事糾紛案件需要經過幾次的庭審,且每次庭審時間久。姚道龍法官常年患有慢性疾病,常年服藥,但毅然堅持在崗位上,用實際行動為法官這個職業加上了生動的注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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